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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30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商务主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2日

  来源:价格调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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