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财政部 » 正文

关于征求《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3-08-09    浏览次数:5

财办会〔2013〕33号

教育部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起草了《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将汇总意见于2013825日前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 程晓佳

  联系电话:010-68552932

  电子邮箱:chengxiaojia@mof.gov.cn

  附件:1.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8月5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