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6

皖经信明电〔2013〕25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

  现将《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4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经信委(经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摸排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请各市经信委(经委)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行文并于4月4日前将专项申报材料报送我委和省发改委、财政厅。

  三、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制作项目申报材料 (一式十三份,及电子版光盘),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沈忠林、郑斌;联系电话:0551-62871822、0551-62876672;电子邮箱:zhuangbei@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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