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田间管理暨春耕备耕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春耕生产,决定在3-4月期间,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春耕备耕 “五送”服务月活动。现将《全省农业系统春耕备耕“五送”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地要把开展春耕备耕“五送”服务月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设计载体,认真制订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推动春耕备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全年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打好基础。同时,要认真总结典型,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请各市于4月30日前将本市服务月活动总结报厅科教处。
附件:全省农业系统春耕备耕“五送” 服务月.doc
浙江省农业厅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