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厅领导春季农业生产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5

有关市、县(区)农业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经研究决定,由厅领导带队,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组成督导组,从本月21日起赴有关市、县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

  一、督导内容

  帮助市、县(区)制定春季农业生产方案,督办落实春季田管与春耕备耕、水稻集中育秧、粮棉油高产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督导分组

  (一)荆州市。戴贵洲书记带队,厅办公室、省农技推广总站参加,联络员:郭子平。

  (二)黄冈市。余胜伟副厅长带队,厅种植业处、省种子管理局参加,联络员:卢开阳。

  (三)襄阳市。王敦胜副厅长带队,厅种植业处、省植保总站参加,联络员:姜福元。

  (四)孝感市。徐能海副厅长带队,省农机局、省土肥站参加,联络员:周先竹。

  (五)荆门市。王红玲副厅长带队,省农安办、省蔬菜办参加,联络员:李青松。

  (六)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孙必会副厅长带队,厅产业化处、省油菜办参加,联络员:甘玉华。

  (七)咸宁市。焦泰文副厅长带队,厅市场信息处、科技发展中心参加,联络员:罗昆。

  (八)武汉市。丁炳辉纪检组长带队,厅经作处、省绿办参加,联络员:喻法金。

  (九)宜昌市。邓干生总农艺师带队,厅科教处、省果品办参加,联络员:鲍江峰。

  (十)黄石市、鄂州市。杨林华副巡视员带队,厅计财处、省农展中心参加,联络员:聂练兵。

  三、督导要求

  (一)督导组要深入主产县市、乡镇和田间,每市督导2—3个县。

  (二)督导工作要和技术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政策落实、技术到位等情况,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请各督导组及时将典型材料、督导报告发厅种植业处电子信箱hb20080808@126.com。

  湖北省农业厅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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