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6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江西省财政厅

201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pdf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