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淡季蔬菜生产与供应的通知
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今年以来,受年初低温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再加上农资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及运输成本增大等诸多因素制约,全省蔬菜价格一直高位运行,造成全省城乡居民的生活负担加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了进一步扩大蔬菜生产面积,有效提高全省冬春淡季蔬菜自给能力,遏制价格追涨势头,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扩大冬春淡季蔬菜生产对稳定蔬菜价格的积极作用,把提高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依托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农业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实行行政、技术双轨制,行政领导要分片包乡,技术干部要进村入户搞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冬春淡季蔬菜价格稳定下来。
二、加强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能力
要进一步扩大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河、渭河流域和徽成盆地五大蔬菜优势产区的蔬菜生产规模,集成组装配套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间作套种及复种高效栽培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保证省内蔬菜需求,增加有效供给能力。尤其是渭河流域和徽成盆地在冬春淡季时,要不断加强设施生产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农业设施,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增加投入,调动和保护菜农种菜积极性,提高冬春季淡季蔬菜的生产能力,提升春提早的设施功能,推行多层覆盖、多茬种植的栽培模式,确保冬春淡季蔬菜生产的供应能力。
三、提高良种种苗统供能力建设
蔬菜集约化育苗具有节省用种、降低成本、缩短时间、增加产量、便于茬口安排、提高土地利用率等优势,有利于实现蔬菜良种化和专业化。当前,正值冬春淡季蔬菜育苗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切实管好用好省上下达的集约化育苗扶持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蔬菜育苗任务,保证蔬菜标准园建设和蔬菜日光温室的种苗需求,对省上扶持过的育苗公司要严厉打击坐地涨价、哄抬种苗价格的现象,一经查实下年不在扶持,鼓励育苗公司将良种苗木销售扩大到周边区域,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以提升全省蔬菜种苗统一供应能力。同时,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为支撑,加快蔬菜新品种选育,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蔬菜优良品种;依托全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试验、筛选储备、示范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尽快建立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提高良种普及率。
四、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
以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骨干为重点,加大技术培训力度,重点开展蔬菜栽培管理技术、集约化育苗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培训,提高主产区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现有的日光温室上要重点推广膜下滴灌、保温、增温、补光措施,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措施,生物菌肥、微肥使用等技术;闲置日光温室要选择速生蔬菜,采取加固旧立柱、棚架措施,加快旧棚改造更新,使用生物菌肥、微肥使用等技术;塑料大棚选用抗寒品种,推广多层覆盖、抗寒栽培技术;露地蔬菜选用抗寒品种,推广地膜覆盖、抗寒栽培技术。努力实现新品种、新技术到户、入棚,提高蔬菜生产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
五、加强设施蔬菜的田间管理
在设施蔬菜生产中遇到低温冻害天气,要及时采取保温增温及补光措施,对于墙体和后屋面较薄的温室,用秸秆或旧棚膜包麦草,堆放于后墙、山墙外,在后屋面上增加覆盖物,提高保温效果。遇到连续阴雪天,要及时清除棚膜上的积雪,防治积雪压塌大棚设施。温室内需水量较少,应减少灌溉,避免引起因灌溉而造成的地温下降。天气放晴后要增温补光提高温室的采光率和蓄热能力,阴天要适当揭帘采光,利用太阳散射光增加温室内温度。遇到连续阴雪天气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架设灯光进行增温补光。若设施内蔬菜受冻,要及时采摘,清除冻伤的叶片及枯枝,防止病害蔓延和营养转移。同时,要抓好蔬菜生产茬口衔接,科学合理安排品种种类。茬口安排要多样化,长期和短期相结合,确保品种结构、上市档期、不同区域均衡供应。在茬口安排上应注意分期播种,分批采收上市,既要避免卖菜难,更要防止断档脱销。对处于收获期的蔬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防止低温冻害的影响,要及时收获,做好储藏和销售工作。加强大棚蔬菜生产的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力争高产优质,促进早上市,确保蔬菜生产取得较好效益。对准备种植的蔬菜要备足种子、化肥、农药、薄膜、架材等生产资料,利用温室、塑料大棚等育苗设施,培育壮苗,推广优良品种。另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蔬菜市场价格和气象信息,为蔬菜生产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六、搞好农资供应和市场信息服务
要加强冬春淡季蔬菜生产的物资供应,保证蔬菜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保质保量及时供应。要用好国家和省上安排的扶持蔬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按要求用到设施种子、种苗、病虫害防治等物资的物化技术补贴方面。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帮助菜农落实订单,实现产加销系列化服务。积极培育流通主体,以蔬菜产品经销商或经纪人为主体构建蔬菜营销组织,扩大全省蔬菜的销售量;鼓励蔬菜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组织与大型超市、学校、大型企业等蔬菜需求大户建立直接的供应关系,减少蔬菜流通的中间环节,让菜农获得更多的利益。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全面、客观、准确报道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蔬菜价格涨跌的原因,客观看待蔬菜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坚决查处和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和炒作行为,确保冬春淡季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七、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灾害性天气是造成冬春淡季蔬菜生产供应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冬春季节气候多变,灾害频发,容易对设施及露地蔬菜造成损害。各地要吸取近些年我省设施蔬菜大面积遭灾的教训,加强对冬春淡季蔬菜的生产管理,提前做好低温冻害及雪灾发生的预防预报,提前落实防雪、防寒、保温等措施,制定防灾减灾工作预案和技术措施,把低温冻害作为防避的重点,减少温室大棚倒塌和蔬菜冷冻害损失。切实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采取政策性补贴的方式,让种苗繁育企业或大户适当储备性繁育一批蔬菜种苗,灾害一旦发生要及时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冬春淡季蔬菜生产安全。
八、加强蔬菜市场监管
要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的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蔬菜市场的“欺行霸市”、垄断菜源的不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配合好发改、工商等部门要定期对蔬菜批零市场、超市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严防行业垄断、哄抬物价、联合操纵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供需市场良性互动。要进一步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上市蔬菜的检验检测,保证质量安全。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