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信办企业[2013]2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春节,实现2013年良好开局,按照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2]95号)和省领导指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随着春节的临近,人流、物流、车流逐步进入高峰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冬季天气寒冷,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不安全因素增加,生产安全事故进入多发和易发期。各地经信委和委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各地经信委和委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中小企业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安全管理,做到领导带班、专干跟班,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行业,强化指导管理和检查
各地经信委、委直属单位和中小企业要针对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针对本系统、本单位和有关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中小企业要对照安全标准主动自查自纠,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隐患,要配合当地安监部门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停产和设备检修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要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和采空区、尾矿库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采空区塌陷、尾矿库垮坝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重特大事故。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燃放)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防范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管理,从源头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工作,配合安监部门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地经信委和委直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地经信委、委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切实做好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联 系 人:中小企业发展处 叶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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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