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信环资〔2012〕38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自治区石化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化石化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挖掘重点用能产品节能潜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2011年度化工行业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指标及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495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了2011年度化工行业合成氨、甲醇、磷酸二铵、硫酸、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轮胎等10个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指标及企业名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地经信委(经贸委、经委)、有关行业协会要以此为契机,扎实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促进本地、本行业节能工作的开展。
二是各地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要结合实际,督促本地企业以入选企业为标杆,学习、赶超先进,推动节能工作上新水平。
三是自治区石化行办要针对此次发布的10个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指标,结合《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自治区化工产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新经信[2012]108号),全面摸清我区相关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持续推进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做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于7月31日前本行业2012年上半年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总结报送自治区经信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关于发布2011年度化工行业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指标及企业的通知.doc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