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国家级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31    浏览次数:4

  皖商服函〔2012〕83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餐饮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1〕43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标准《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推动全省餐饮住宿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经研究,我们对2007年印发的《安徽省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省酒家酒店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将《安徽省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实施细则(修订稿)》及调整后的省评委员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请你们结合各地餐饮业发展实际,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2013年年度评定目标、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于元月31日前报送到省商务厅(服贸处)。

  2.请你们加大对国标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餐饮住宿企业的积极性,对照《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的条件,引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应等级,并将符合国家特级、一级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服贸处)。

  联系人:张红平;联系电话:0551-63540062;63540083.传真:0551-63540211.Email:zhanghp@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成名单
       2.安徽省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实施细则(修订版)

安徽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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