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3-01-30    浏览次数:4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杜德印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和2013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创新和完善工作方式,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在保证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保障首都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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