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质监办质〔2013〕11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2013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3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13]45号),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把实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作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为广大适考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鼓励各市自行组织考前培训,在师资、生源等方面省局帮助协调。
二、考试大纲、教材由各市调查汇总,并于3月1日前将征订数量及书款报到省局质量处,由省局质量处统一征订。考生也可自行向考办订购图书(联系电话:010-84380505,传真:010-84380507)。2013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52元/册、《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50元/册、《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60元/册。
联 系 人:冯飞
电话:024-31512641(传真)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