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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对2012年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3-11    浏览次数:4

  根据我部2012年标准复审工作总体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标龄满5年的394项通信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经有关协会、电信运营企业、制造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专家评议,确定了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其中继续有效的215项,予以修订的40项,废止的139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3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发送至biaozhungongshi@miit.gov.cn信箱(邮件标题为“通信标准复审公示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30
  
  附件:1.继续有效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2.予以修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3.废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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