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5    浏览次数:6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委):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114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冬季农机作业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及今冬明春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强化“打非治违”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将至,农村群众走亲访友频繁,农资货运和农机从事贸易活动较多,加之气候寒冷冰雪路滑,道路通行条件和作业环境性对恶化,农机安全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期,也是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春节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县区落实安全监控措施,要结合冬季、节日农机安全生产和各项作业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村镇、田间场院、集贸市场和农机作业集中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路段、重要区域安全监控,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使用假冒牌证、拼装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和处罚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督促无牌车辆登记报户,无证机手参加技术培训,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组织的综合执法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在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各项措施的同时,加大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114号)、《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甘农牧发〔2012〕497号)的宣传力度。以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政策为主要宣传内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材料、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乡镇、场院、集贸市场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牵手乡镇、村社、社区、学校,共同开展社会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做好安全生产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各地要切实做好农机事故报警救助值班,确保报警救助信息畅通,保证农机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启动。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做好计划安排,春节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领导亲自带班,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信息畅通。要坚持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农机安全生产信息。

  节日期间,省农机监理总站值班电话:0931-8827591.

       省农机监理总站信息报告信箱:gsnjjl003aqk@163.com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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