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颁发第二十一批甘肃省肥料登记证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林、农业)局:
根据《农业法》和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的相关要求,经审查,批准甘肃丰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5家企业105个肥料产品颁发甘肃省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5年(2013.1-2017.12);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27个肥料产品颁发甘肃省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1年(2013.1-2013.12);甘肃绿能瑞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17个肥料产品肥料正式登记证变更,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静宁县鸿达肥料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1个产品肥料正式登记证续展, 有效期5年(2013.1-2017.12)。
各市、州农牧部门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本行政区域内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要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促进肥料市场的进一步规范,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附件:1、第二十一批甘肃省肥料正式登记证企业及产品名单
2、第二十一批甘肃省肥料临时登记证企业及产品名单
3、第二十一批甘肃省肥料登记证变更企业及产品名单
4、第二十一批甘肃省肥料登记证续展企业及产品名单
下载附件 .doc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