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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星火计划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3

  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民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科技发展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宗旨: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主要任务: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全面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普及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村特色产业等领域,集成配套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

  支持重点: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类别:引导性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1、引导性项目 :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

  2、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

  3、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和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重大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为300—1000万元。

  4、申报要求:

  除满足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②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③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④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⑤项目实施期2-3年。

  5、申报组织:

  ①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年度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②申报材料和流程: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后,通过科技部申报系统报送相应的电子数据(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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