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2〕52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服务水平,加强施工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中,启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明确建设项目详细的单体工程信息,并告知施工许可管理若干规定将有利于建设工程后续管理的工作衔接,便于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行政管理,施工许可变更事项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进行注解。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备注栏信息,随同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并发放。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