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6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会议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委党组决定,1月7日至8日,集中2天时间,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形式,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在全委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一、时间安排

  1、7日上午8:30,集中各处室处长交流学习体会。

  2、7日下午,分散自学。

  3、8日上午8:30,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大会。

  4、8日下午,分散自学。

  二、学习地点

  7日上午8:30,在委机关二楼大会议室集中学习;8日上午8:30,在好苑*新海天的海天厅集中学习;7日、8日下午,在各处室办公室分散自学。

  三、参会人员

  7日上午,委领导、各处室处长参会;8日上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会。

  机关党委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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