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公司变更生产系统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4

  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公司变更生产系统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公司系统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同煤经生字〔2012〕41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6号文核准的单独保留矿井,矿井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为提升矿井机械化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需对原系统进行局部改造。该项目变更生产系统初步设计已经省煤炭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1414号文批复,安全专篇已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以临煤监字〔2012〕18号文批复。

  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通过招标所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并已在省厅基建局备案,质量监督已完成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审。至此,矿井变更系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公司意见,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公司45万吨/年系统改造项目可于2012年6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6个月。建设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内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安排调整系统各单位工程施工顺序,确保矿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要按照晋政办发〔2009〕172号文、晋政办发〔2010〕47号文、晋煤办基发〔2010〕300号文、晋煤办基发〔2012〕113号文,以及省政府下发的“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施工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该矿井田内及周边采空区积水、积气是一大隐患,建设期间要加强对矿井地质构造的探测和水文地质的研究工作;建立防治水专业队伍,配备专门的探放水设备,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到“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四、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在改造建设区域组织生产。确因地质条件复杂需要变更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报请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完善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六、建设期间你公司要加强对该矿的安全监管,定期对该矿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采空区管理必须督促煤矿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责成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严防瓦斯和水害事故的发生。

  七、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省煤炭项目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晋煤办基发〔2010〕1054号文件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送工作。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