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60号)精神,做好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安排工作,拟定于近期召开全省经信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听取各地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布置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分管领导及科(处)长各1人;
邀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于2013年1月5日在武汉召开,会期1天。1月4日下午在弘毅大酒店报到(武昌东湖路136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对面)。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将本地区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总结(包括问题及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字数3000以内),打印40份于会前交会务组。
2、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职务、电话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 李汉桥 王琼
联系电话:027-87236872(传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