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建函〔2012〕92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级内贸资金项目的通知》(皖商流通字〔2012〕329号)要求,各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组织申报了2012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经共同研究,省财政厅近期已下发了《关于预拨2012年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企〔2012〕2254号),将项目补助资金预拨至各市财政局(见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督导项目建设
今年我省推出的“放心店”、“放心菜”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工作,任务重且政策性强,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指导与服务,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对进展较慢的项目要督促承办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严格组织项目验收
各市商务局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皖商流通字〔2012〕329号)规定的城乡连锁便利店、公益性菜市场建设和菜市场升级改造的条件以及《“放心店”建设与管理规范》、《公益性直销菜市场(点)建设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等,对今年已预安排资金的项目,通过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连同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于2013年2月20日前联合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承办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2)市商务局、财政局组织初步验收,根据每个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提出“合格”、“整改后再验收”和“不合格”等验收意见,形成书面验收报告,连同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省商务厅、财政厅。
(3)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核查验收,形成验收结论。
2.验收申报材料
(1)市商务局、财政局申请省级验收的请示(包括市级初步验收结论、总体评价、有关建议等);
(2)2012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3,验收结论部分由市验收小组填写);
(3)企业验收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运营可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新增营业额、营业面积、服务人群、带动就业人数、农户增收等情况);
(4)连锁便利店项目还应提交如下材料:新建连锁便利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营场所自有产权或租赁证明,室内外照片各一张。
(5)公益性直销菜市场还应提交如下材料:市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自有土地使用证或3年以上土地租赁合同证明,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简要报告,市或区政府对市场3年内免收摊位费、管理费的承诺函,市场内外照片各一张。
(6)农贸市场还应提交如下材料:市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自有土地使用证或10年以上土地租赁合同证明,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简要报告,市场内外照片各一张。
为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市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商当地财政部门对建设进度已完成50%以上且正在抓紧实施的项目先预拨50%的资金,并配合财政部门共同做好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所有项目经省商务厅、财政厅复查合格后,进行资金清算。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清算拨付资金;对“整改后再验收”的项目,根据再验收结果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收回预拨资金。
附件:1.2012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预拨明细表(分市)
2.2012年菜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表
3.2012年连锁便利店建设项目验收表
安徽省商务厅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