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信办电子〔2012〕17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武汉市信息产业办:
工信部《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运行简函[2012]416号)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决定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开始统计试点。为认真做好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试点工作。
二、尽快组织开展初步摸底调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要将电子信息产业以外的相关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尤其软件业要认真搞好跨行业调研,收集整理本地区相关企业的数量规模,填写“企业数目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13年元月7日前报送省经信委。
三、及时登陆“电子信息产业直报系统”网站(登录www.tj-ei.org.cn后,点击企业直报),获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2年统计年报软件和2013年月报网上直报系统信息(系统软件暂时还未发布),认真做好各类定期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统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德保 027-87236721 15671666196
张彬兵 027-87236792 15671666128
传 真:027-87236721
E-mail: 1571841573@qq.com
附件: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
2、企业数目信息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