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2011年决算至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统计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4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治区科技厅的主要职责、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所属单位财政政策及科技厅部门预算如下: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制订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确定自治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自治区科技发展、民用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资金的预、决算。

  5、研究制订自治区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攻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学成果转化;管理自治区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订并指导实施。

  7、编制自治区科技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园区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8、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9、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商签和执行官方科技合作协议、协定;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派遣出国、出境和邀请外国、地区科技交流团组。

  10、负责归口管理自治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休系的建立。

  11、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全区民营科技工作。

  12、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自治区专利工作。

  13、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科学技术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2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2年是推动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科技工作,对自治区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总体思路与目标

  2012年自治区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方针,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重点,着力推进自主创新,攻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强化民生科技,加强改革创新,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

  全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启动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前沿技术,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一批有较强实力的自主创新基地,通过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步伐,切实发挥好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2012自治治区科技工作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为核心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自治区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科学规划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目标,系统部署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实现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做贡献。

  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贯彻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是有利于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遵循科学和技术自身发展规律,合理配置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之间的资源,突出引进吸收和集成创新。

  三是有利于构建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重点,市场为导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强平台载体的建设。

  四是有利于培育创新人才,加强对项目、基地、人才的统筹支持,特别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注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技术创新人才。

  五是有利于科技资源的统筹集成,加强各类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统筹考虑技术创新要各要素的支持,调动各技术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六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为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

  (二)2012治区科技工作总体思路

  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国家科技部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将在2012年科技投入的重点方向上还要进一步调整。重点围绕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推广、产业化等方面合理布局,注重增强科技发展的持续能力;围绕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研发平台、产业化载体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系统部署,注重提高科技竞争的综合能力。全力推进实施包括人才集聚行动、知识创新推进工程、研发平台升级工程在内的四大行动、八大工程、科研产业化专项、科技重大专项,注重科技工作的整体推进能力。

  三、2012财政科技投入的重点方向:主要围绕四大行动、八大工程、科研产业化专项、科技重大专项来进行部署

  (一)四大行动

  1.人才培养聚集科技行动,以项目、平台、基地为载体,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建立项目实施与人才培育结合机制,努力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注重培育基层一线创新人才,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

  2.新农村建设科技行动,加快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深入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工作,强化农村牧区科技带头人培养,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科技示范,持续开展科技扶贫,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科学技术普及。

  3.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科技行动,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稀土清洁开采和综合利用、煤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力争突破制约这些领域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制定适合行业发展的新标准、获得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引进和培养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4.民生科技行动,围绕人口与健康、公共卫生、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大力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成果推广、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等工作。

  (二)八大工程

  1.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2.创新内蒙古示范工程,重点研究制定创新型内蒙古指标体系,开展前瞻性软科学研究,推进各类创新型主体试点示范。完善科技名牌评价指标体系,培育一批科技名牌技术、产品和企业,深化名牌认定和奖励工作。实施重点产业技术标准研究专项,促进形成我区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力争在特色优势领域实现国际标准研究新突破。

  3.知识创新推进工程,围绕知识创新的主体高校,开展高校创新能力总体规划研究,建立高校创新评价体系,重点支持能够向研究型大学发展的重点学科基础研究项目,大力扶持高校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加大基础研究力度。

  4.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重点新产品,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企业科技服务,推进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重点围绕煤炭、可再生能源、乳业、羊绒、蒙药、马铃薯等重点产业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5.研发平台升级工程,加强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业研发中心的优化布局和目标定位,强化引导支持,完善开放共享机制,统筹平台、项目和人才建设,不断提升研发平台的整体水平。

  6.产业化载体升级工程,加强产业化载体园区和基地的优化布局和目标定位,引导创新要素向园区和基地集聚,强化园区和基地的统计和考评机制,建立园区和基地发展激励机制,加大园区基地科技投入,进一步提升科技园区、基地示范和辐射作用。

  7.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开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围绕科技咨询评估、技术转移、科技创业、科技融资等方向构筑全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培育一批具有现代服务业特色的科技中介服务品牌机构。

  8.技术引进吸收转化工程,围绕信息技术、新材料、生命科学、装备制造、现代农牧业,以及煤炭、冶金、化工等领域,通过建立合作基地、举办科技会展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先进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

  (三)科研产业化专项

  推进冶金、电子信息、轻工、机电、建筑材料、医药、化工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产业化,建设公共研发平台。

  (四)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重点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和资源、能源、环境领域的瓶颈制约中的科技问题,重点在现代农牧业、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创造一批发明专利和技术标准,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达到国家水平的创新平台载体,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四、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及所属单位财政政策

  (一)科技厅是自治区政府职能部门,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没有其他收入,2012年按照财政厅预算核定数编制预算。

  (二)科技厅有4家公益型科研院所和10家厅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除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内蒙古冶金产品质量检验所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外,都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厅按照财政厅核定预算数全部足额下达预算,各单位按照有关财政政策合理编制财政预算。

  (三)科技厅属开发类转制科研院所10家包括: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内蒙古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内蒙古石油化工科学院、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内蒙古建筑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研究所、内蒙古轻工科研所、内蒙古机电研究院、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内蒙古医药工业研究所。根据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开发类转制院所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从2005年开始改为自治区转制院所科研产业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转制科研院所进行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及自主开发项目。2008年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列在科学事业费的这项经费预算调整到“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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