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2年瓦楞纸箱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4

  根据2012年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检验单位对我省瓦楞纸箱、镁碳砖、配电箱和灭火器4种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一)抽查的范围与批次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瓦楞纸箱、镁碳砖、配电箱和灭火器4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14个地区280家企业生产的280批次产品,产品合格262批次,产品抽样平均合格率为93.6%。其中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1.7%、92.8%。

  (二)抽查的主要产品

  一是抽查了50家瓦楞纸箱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4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8%;二是抽查了70家镁碳砖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65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9%;三是抽查了110家配电箱企业生产的11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10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3.6%;四是抽查了50家灭火器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50批次,抽样合格率为100%。

  二、监督抽查的结果分析

  (一)瓦楞纸箱产品质量不容忽视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9个地区的50家瓦楞纸箱生产企业的5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44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8%,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抗压强度。大连久松纸业包装厂连续两年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辽阳市旭日包装印刷厂拒绝接受监督抽查,且2011年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

  抗压强度是指在压力试验机均匀施加动态压力下至箱体破损的最大负荷及变形量。纸箱的生产工艺、环境湿度等都是影响抗压强度的关键因素。使用抗压强度不合格产品易导致货物在堆放时被压塌,造成内容物撒漏或压坏,影响被包装产品的质量。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产品质量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二是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陈旧;三是企业检测能力不足,对瓦楞纸箱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较弱。

  (二)镁碳砖产品质量有所提高

  本次共抽查了营口、鞍山等6个地区70家镁碳砖生产企业的7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65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9%,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4.3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体积密度、高温抗折强度和常温耐压强度。

  体积密度是反映镁碳砖产品致密程度,减少外部侵入介质对镁碳砖作用面积,提高使用寿命的重要性能指标,是所有耐火材料质量标准中的基本指标之一;常温耐压强度是指常温下材料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是镁碳砖的一项重要技术性指标;高温抗折强度是衡量镁碳砖产品高温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高温环境下,易造成镁碳砖断裂,严重时会发生钢(铁)水泄漏等事故。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材料配比、混料,砖坯压制,烧成时间等关键工艺控制不当;二是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淡薄,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三是个别生产企业检验设备老化、检验人员能力有限,不能满足企业的日常检验需要。

  (三)配电箱产品质量有所下滑

  本次共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2个地区110家配电箱生产企业的11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103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6%,较2011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降低了1.4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结构与标志、防护等级、保护电路有效性、非正常热和着火的耐受能力。

  结构与标志是配电箱产品的一个重要检测项目,其中包括导线连接、接线端子及连接、接地措施等内容,这类质量缺陷易使产品在使用中由于端子与导线截流部分接触不良,引起过热或其它电气故障,或因接线错误或者本应进行接地保护的电器无法连接接地引线而带来触电危险;非正常热和着火的耐受能力是指配电箱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各部件承受高温的能力,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会导致配电回路出现异常高温,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降低成本,未按要求设计产品,缩减铜排尺寸,减少端子数量,不按标准要求连接保护电路;二是企业对产品标准理解不够透彻,在产品设计、制造和安装等环节未严格按图纸组织生产;三是企业缺乏必要的产品质量监控能力,特别在原材料进厂、成品出厂等关键检验环节缺乏有效的控制。

  (四)灭火器产品质量较好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3个地区50家灭火器维修企业的5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50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的灭火器产品以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为主,该类灭火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是我国目前最常用的扑救初起火灾的消防器材,被广泛应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

  产品质量较好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0年起对灭火器产品实行了电子身份证制度;二是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管理部门开展了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专项监管整治行动,对提高灭火器产品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一)高度重视后处理工作。本次抽查的瓦楞纸箱、镁碳砖、配电箱和灭火器4种产品均是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经常使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人身财产安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尤其是做好连续2年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拒检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工作原则上由原检验机构承担,后处理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将结果上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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