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大连市鼓励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大财企〔2014〕471号),为进一步细化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的申报、认定及投资计划认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大连市鼓励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认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鼓励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认定细则 附件:首台(套)项目认定细则.doc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附:1.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认定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1:首台(套)项目认定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2.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认定申报表 附2:年度首台(套)项目认定申报表.xls
3.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生产资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3:生产资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4.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风险补贴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4:风险补贴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