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阜周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皖高路费〔2012〕2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阜阳至六安高速公路阜阳至周集段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2009年12月27日至2039年12月26日。收费标准按皖交财〔2010〕391号文执行,免费范围、收费管理等按原批文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收费经营期内,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收费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阜周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皖高路费〔2012〕2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阜阳至六安高速公路阜阳至周集段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2009年12月27日至2039年12月26日。收费标准按皖交财〔2010〕391号文执行,免费范围、收费管理等按原批文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收费经营期内,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收费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