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培训班的通知黔安培函[2013]4号

发布日期:2013-03-08    浏览次数:5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令)“安全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教”、“安全培训机构申请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每个作业类别不得少于2名专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专职教师”的规定。我中心将举办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已取得或拟申报三级安全培训机构(不包括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考核合格后,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二、培训时间

  2013年教师培训班安排三期:

  第一期  2013年3月26日-4月1日(3月25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  2013年4月9日-4月15日(4月8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 2013年9月3日-9月9日(9月2月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贵阳百花湖电信培训中心(总服务台电话:0851-4361999,4361989)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金朱西路(百花湖景区大门右侧)。可到贵阳市瑞金北路郊区车站乘坐22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700元/人(含培训、资料、证件、技术咨询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通知本地区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请携带《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和3张二寸证件彩照;一门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的电子课件,制作成ppt格式,由参训单位带队人员统一收齐交班主任老师复制备档,课件制作水平及内容记入考核成绩。

  3、填写《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报名表》于每期开班前7天传真至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培训班的会务工作委托贵州兴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

  5、联系电话:0851—6891627。

  6、每期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80人,以报名时间为序安排培训。

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

 

          2、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报名表

 

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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