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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2    浏览次数:1

财办会[2012]33号

  北京市财政局、证监局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依法向财政部、证监会提交了名称变更登记表。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原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证券许可证持有人名称相应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证监会办公厅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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