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省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聘任省督学,发布省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谢广祥    副省长

  副主任:吴  行    省政府副秘书长

  程  艺    省教育厅厅长

  委  员:余  群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明阳    省教育厅总督学

  朱建基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陈文明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蒋厚琳    省监察厅副厅长

  吴天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任予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晓勤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李劲风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寿桃    省审计厅副厅长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及其办公室随之撤销,其职责相应并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