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省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聘任省督学,发布省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谢广祥 副省长
副主任:吴 行 省政府副秘书长
程 艺 省教育厅厅长
委 员:余 群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明阳 省教育厅总督学
朱建基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陈文明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蒋厚琳 省监察厅副厅长
吴天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任予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晓勤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李劲风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寿桃 省审计厅副厅长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及其办公室随之撤销,其职责相应并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