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委会:
2012年11月30日,万载县仙源乡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领导高度重视,鹿心社省长、尚勇副书记和洪礼和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国家安监总局派员亲赴现场指导。这一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也再次给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吸取“11·30”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严治严打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今冬明春生产旺季和重要敏感时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江西省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府明厅明〔2012〕7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我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集中时间,严防严治严打,集中开展我省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在县乡基层强化“三落实一建立二推动” (即:落实属地打非的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乡二级政府的统领作用;落实属地打非的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落实属地打非的基层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群众举报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全民参与的社会监控作用;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推动“打非”;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推动“打非”)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本地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以严防严治严打为工作重点,通过集中一段时间的专项整治,严防“三超一改一违”(即: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违规使用氯酸钾);严治“五乱”(即:擅自越权违法违规设立许可或变相设立许可,违反省安监局文件擅自安装使用不安全的烟花爆竹机械,擅自改变许可了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场所,一厂多户多头组织生产,转包分包组织生产);严打“三非”(即引火线的无证非法生产、由外省流入的非法生产以及本地无证的非法生产),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要突出严防严治严打工作重点,凡是违反以下“八条禁令”的,依据法律法规,一律从重处罚,淘汰退出。
(1)严禁转包分包承包,发放下手工和承接下手工;
(2)严禁外省输入式、流入式、侵入式生产;
(3)严禁家庭内和居民区内非法加工生产;
(4)严禁使用老年人、童工、学生加工烟花爆竹;
(5)严禁企业加班加点生产;
(6)严禁企业改变工房用途;
(7)严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
(8)严禁违规使用氯酸钾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配伍的药物制造烟花爆竹。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1、第一阶段:从12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
2、第二阶段: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
3、第三阶段:从2013年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
每一阶段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打非治违”大排查。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由各地根据本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本地实施方案中作出安排。
四、工作措施
1、各地要全面落实“打非治违”县乡两级政府责任,要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凡因非法生产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属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尤其是上栗、万载、袁州等烟花爆竹产地政府,要认真落实今年8月建立的湘赣交界重点区域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机制和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做好本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2、各县级政府要建立“打非治违”联动机制,组织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检查。各烟花爆竹产地政府要营造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氛围,严厉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典型案例引导人、教育人、警示人。
3、各地要立即制定本地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分阶段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设区市安委办要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送省安委办;要于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阶段情况总结书面材料报送省安委办。
4、省安监局要将各地这一次集中“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或深入开展不力的,省安委办将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地区、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年度考核一律不予评优评先。
5、各地要务必严格落实“八条禁令”;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县级政府要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全部纳入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省安监局、设区市安监局应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查,务必确保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省安监局专项督导督查组对烟花爆竹产地督导督查安排如下:
第一组:康斌、易鑫,负责对宜春市督导督查;
第二组:殷建华、唐学军,负责对萍乡市督导督查;
第三组:康斌、李丹,负责对抚州、上饶、南昌市东线产区督导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