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6

  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信息强环保”战略,加快构建“数字环保”体系,推动环保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我厅编制了《湖北省环境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更好地推动规划实施落实,充分整合共享环境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低效建设,形成统一融合的环境信息化建设体系,提出如下措施:

  一、健全环境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体制

  省环境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环境信息化政策、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各地方环保局应建立相应的地方环境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当地环境信息化工作。

  二、制定湖北“数字环保”建设方案

  根据《规划》,按照统一融合共享的原则,组织制定湖北“数字环保”建设的具体方案,建立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架构,充分整合全省环境信息化资源,梳理细化重点项目的具体内容,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实现《规划》的建设目标。

  三、建立环境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度

  以《规划》为指导,每年年末,省环保厅编制下一年度的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确定重点项目,并作为年度环境信息化建设资金申报依据。凡省环保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拟申请开展的信息化重点项目和市州环保局拟申请省级资金支持的信息化重点项目,须经省环境信息中心技术评估,草拟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厅办公室、规财处初审后,报省环境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审定的建设任务和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方能获得资金支持。同时,所有市州环保局自筹资金开展的环境信息化项目必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设立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在省级环保能力建设资金预算中,设立稳定的省级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兼顾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优先保障纳入省环境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项目经费。每年年末,根据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编制省级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统一申报资金,统一进行资金监管。

  五、建立环境信息化建设绩效考核机制

  将环境信息化建设绩效纳入省环保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善环境信息化建设绩效和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更加注重考核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共享绩效。将各地环境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应用和信息共享工作绩效纳入省环保厅对各市州环保局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推动地方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省环境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积极推进“信息强环保”战略,加快构建“数字环保”体系,推动环保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随着湖北省电子政务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的成功完成,湖北省环境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发展。

  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完善。2006年成立了由省环保厅厅长任组长的全省环境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信息化和环保电子政务工作。全省17个市州环保局6个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信息机构,环境信息化人才队伍由兼职逐步向专职转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依托省电子政务重点应用系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添置更新一批高性能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统一采购Window Server 2003和ArcGIS Server 9.3等系统软件,软硬件基础能力较大提高。

  环保业务信息化应用逐步推进。省环保厅自主建设了“环境保护在线监控系统”、“环保综合信息平台”、“环境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质量查询系统”、“环保办公自动化系统”、“排污收费管理公开系统”和“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各市州环保局结合实际,自主建设了污染源基础数据采集、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环境行政处罚管理、环境质量监测管理、污染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应用GIS、环保“e通”环保数据视频融合应用、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处理、污染源普查重点工业源查询等应用系统。环境信息化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为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行政效率提供了有效支撑。

  环保政府网站建设成效显著。省环保厅政府网站自1999年建成开通,年年进行改版升级,2009-2011年连续被环保部评为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被省政府评为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成绩突出单位”。自2008年起,省环保厅每年对市州环保局政府网站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极大促进了地方环保网站建设。截止“十一五”末,市州环保政府网站已全面开通,县级环保政府网站开通率达50%。环保政府网站已成为环保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的首要平台,成为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湖北省环保厅先后制定印发《市(州)环保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办法》、《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环境信息网络管理规定》、《湖北省环境保护在线监控系统监控网络、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则(试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十多项环境信息化管理制度,内容覆盖环保政府网站管理、环境信息网络及应用系统运维管理、环境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等各个方面,环境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环境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的体制不健全,缺乏职能明确、推进有力、集中共享、持续投入、高效服务的管理机制,导致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信息资源不共享,应用系统不互通,环保业务不协同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基础支撑能力不适应。缺乏稳定的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保障机制,部分市、州甚至没有稳定的环境信息化工作和运维经费保障。全省环保业务专网标准低,各级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与全国地方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基础能力困局拖累环境信息化向应用服务发展。

  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环保业务数据未得到完整收集,未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自动采集,环境数据的获取程度和能力低。业务数据分散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信息“孤岛”、“烟囱”现象存在,信息资源集中整合、共享服务、综合利用和开发水平低,严重制约环境管理效能提升。

  业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低。环保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尚未建立,或未充分应用,未能实现环保业务从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到工作流程的全面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传统手工模式的环保业务管理,影响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专业人才队伍严重缺乏。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信息机构建设滞后,人才队伍严重缺乏,市州环保局成立环境信息机构的比例不到50%,专兼职信息化专业人员不足40人,高素质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机构、人才队伍状况难以适应“十二五”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和服务保障的要求。

  三、发展形势

  信息化成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作为促进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不断作出战略部署。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我省紧跟国家战略,提出建设“数字湖北“目标,出台“十二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信息化在各领域加快发展。环境信息化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成为探索环保新道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基础支撑。信息化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

  “信息强环保”战略强力推进。201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信息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施“信息强环保”战略,加快构建“数字环保”体系,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提供重要支撑。同年,作为国家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的“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启动实施,到2012年底,将建成覆盖全国的环保业务专网,构成国家和省两级应用支撑、数据共享和业务应用的信息服务能力,为“十二五”环境信息化建设奠定重要基础。《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加强物联网在环境监管、监测等领域的研发应用,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十二五”环境信息化发展迎来重要机遇期,环境信息化必将助推环境保护事业大跨越、大发展。

  信息化支撑环保公共服务要求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环保电子政务作为环境信息化的重要领域之一,承担着环保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就成为了环保公共服务的必然选择。环保电子政务具有方便快捷、量大面广、公开透明、交流互动、分析比较等独特优势,是加强环保公共服务和满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效平台。目前,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意识增强,提升环保公共服务的呼声很高,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为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提高环保服务网络化、办事便捷化程度,满足群众环境权益,建立更加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环保机关成为现实的必然要求。

  信息化助力环保创新发展需求强烈。“十二五”时期,是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生态湖北、实现绿色繁荣为目标,把建设“两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科学决策和管理创新。环境管理种类繁多,环境信息数量巨大,仍凭原有的人工模式,势必捉襟见肘、难以为继。只有通过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才能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提高环境管理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实现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现代化和信息化。目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推进环境信息化的呼声很高,需求强烈,已有的环境信息化应用系统得到重视,成效明显。环境信息化已成为环保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覆盖环保各领域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环保创新发展和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章 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紧密围绕全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强环保”战略。以信息网络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环保电子政务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以环境管理创新和环保公共服务为抓手,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应用支撑效能为核心,加速促进信息化与环保政务、业务相融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环境信息资源,提升环保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先进的“数字环保”体系,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创新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科学制定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强化资源整合,促进信息化与环保政务、业务融合,实现全省环境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充分调动环保系统各部门、各层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重复建设。

  需求引导,加强创新。服务环境管理和环保公共服务,发挥环境管理创新和提升环保公共服务在信息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加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创新和管理手段创新的需求引导,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机制。

  深化应用、务求实效。推进信息技术在环境领导决策、管理共享和公共服务中广泛、深入应用,开发建设管用、能用、实用的环境信息化应用系统,不断提升环保系统效能建设水平,实现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

  统一标准,协调发展。严格遵循国家环境信息化和省电子政务标准规范,确保全省环境信息化开发建设、信息传输和数据应用标准统一。加快环保核心业务信息化步伐,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鼓励探索符合本地、本业务实际的信息化之路,促进环境信息化协调发展。

  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加强环境信息化和环保电子政务法规和制度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确保环境信息化系统安全可靠。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末,建立适应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要求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合理顺畅的工作机制,环境信息网络覆盖全省,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信息化与环保业务充分融合,环境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广泛共享和深度利用,环境信息服务覆盖环境管理全业务、全流程,实现环保业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资源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基本建成“数字环保”体系,向“智慧环保”迈进。

  ——环境信息网络覆盖全省,基础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建成覆盖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环保信息专网,形成全省环保系统“一套网”;开通省、市、县三级互连的环保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完成省、市环境信息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支撑全省环保公共服务、执法监督、应急指挥等应用,实现全省环保系统网络互联和信息互通。

  ——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基本建立,资源利用效益大幅跃升。完成环境信息资源规划,基本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科学、完善的环境信息资源获取、共享、开发利用、服务发布体制机制,建立省、市两级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元数据科学规范、主题数据充实全面,形成全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一中心”。完整收集全省大比例尺、高分辨率基础地图数据,建立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形成全省环境地理信息服务“一张图”。环境数据深度开发,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化,信息分析智能化,环保决策科学化。

  ——环保核心业务全面信息化,环境管理效能明显提升。实现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等核心业务的全面信息化,信息技术与环保业务充分融合。建立环境数据传输交换平台、环保应用软件开发集成平台,各分项应用系统互融互通、协同共享,形成全省环保应用系统“一平台”。全面服务环保业务管理,优化环保业务管理流程,促进环境管理创新,提高环境管理效能。

  ——环保电子政务深入推广,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升级。全省环保系统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建立环保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实现全省环保政务信息网上共享、环保公文网上传输、行政指令网上发布,环保政务管理全面信息化。省、市、县环保政府网站开通率100%,环保政府网站在本地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处于前列。环保政务信息全面公开、更新及时、自助查询。环保行政许可、环境咨询与投诉全部网上受理、在线办理,全程公开;意见征集、公示公告全部网上发布,办事服务、政民互动方便快捷、实时有效。促进环保部门职能转变,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环境信息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善,管理能力极大增强。全省环境信息标准规范覆盖环境信息化建设全业务,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共享、电子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科学、完备,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程序设计、数据交换执行统一的标准规范,执行率达100%,具备全面共享、高度集成的技术条件。

  ——环境信息化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信息机构建设全面达标。省、市两级环境信息机构建设全部达到全国地方环保系统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机构完备、人才充实;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明确、政令畅通、协调一致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充足、稳定的环境信息化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和监督考核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环境信息化科研、培训机制。环境信息化组织保障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和科研实力显著提高。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全省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省、市两级网络中心,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省环保“一套网”。完善各级环保部门局域网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省、市环保移动专网,服务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统一承载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传输。

  建设全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建立省、市两级视频会议管理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视频会议应用和视频应急指挥。扩展建设省、市移动视频会议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指挥车、应急监测车环境应急现场视频传输系统,服务环境应急指挥。

  开展省环境监控中心大楼信息化建设。完成省环境监控中心大楼网络布线、信息机房、会议系统、智能管理等信息化基础建设,形成全省环境管理的网络中心、监控中心、数据中心和信息化技术中心,提升省级环境信息化服务保障水平。

  实施地方环境信息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市州、区县环境信息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提高地方环保部门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二、建立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建立环境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信息资源管理的意见》,建立全省环境信息资源集中共享、开发、服务和管理的制度,确立环境信息资源主管部门,明确主管部门、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及其下级环保部门的职责。

  建立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开展环境信息资源规划,对全省环境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科学的环境信息资源目录结构和体系,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中心建设和信息资源服务提供基础。

  建立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以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为基础,建立完整的环境数据编码、存储、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省、市两级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开发数据集成、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服务的接口,提高环境数据集成共享能力。开发环境信息综合数据库管理系统、环境信息综合分析系统,提高环境数据的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统一汇集各业务数据,服务各业务应用。

  三、建设环保应用系统支撑平台

  建设环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整收集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业务专题空间数据,在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中,建立环境空间数据库。开发环境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编辑、处理、管理和地图制作功能。开发环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实现分布式存储的地理信息数据共享、聚合;开发通用GIS基本功能和环保业务空间应用功能的开发组件工具,实现业务系统GIS功能快速搭建。开发环境地理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实现业务信息各种综合空间分析、模拟、评价、展示功能,服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决策、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指挥。统一汇集各专题空间数据,服务各业务空间应用。

  建设环境数据传输交换平台。对接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完善环境数据交换标准规范体系,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统一的数据交换模式,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换基本框架体系。在省、市环境数据中心之间,在不同业务应用系统之间,开发部署数据交换中间件和交换适配器,实现横向、纵向环保部门之间数据安全、稳定交换。统一支持各应用系统数据交换共享。

  建设环保应用软件开发集成平台。对接环境数据传输交换平台,完善环保业务应用软件开发和集成的标准规范体系,形成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基本框架体系。开发公共功能组件和业务功能组件,实现应用软件开发和业务功能定制的快速搭建,提高软件集成的程度,促进业务应用的融合。开发应用软件集成门户,实现不同应用软件的统一单点登录、身份认证、权限管理、信息聚合和服务。建设环保软件开发平台和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软件开发、调试、管理、配置、监控管理工具。统一服务各业务应用系统功能集成和定制开发。

  四、推进信息化与环保业务相融合

  推进环境监测管理信息化。一是建设环境监测实验室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联网实验仪器,整合实验室设备、人员、资料等资源信息,实现实验数据自动采集,实验资源快速查询,实验任务综合调度,分析结果智能生成,提高环境监测实验分析效能。二是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对所有站点进行联网,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集中存储、统一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时效性。三是建设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价系统。汇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人工现场监测数据、历史环境监测和评价数据,形成环境监测综合数据库,建立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价模型、趋势预测模型,快速生成环境质量评价结果,预测未来环境状况,辅助环境综合决策和应急。四是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对生态环境状况、土壤和资源环境状况、生物多样性状况进行动态采集、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建立生态环境分析评价和预测模型,快速生成生态环境质量评价,预测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持。五是建设环境遥感监测管理系统。运用遥感技术,对重点流域、环境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及其它有关土壤、资源、生物等的遥感影像进行自动识别匹配和人工判读解译,分析环境状况,辅助区域性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

  推进污染源管理信息化。一是建设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试运行、环保验收等业务信息的动态采集、统一管理、网上服务,形成污染源基础数据库,提高环评管理效能。二是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测算、核定、配给、监管的统一管理,建设项目总量预算申请、审核、批准,排污权交易的网上服务,加强总量控制管理。三是建设排污申报登记、许可证管理及排污费核定管理系统。实现对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排污费申报、核定等业务信息的动态采集、统一管理、网上服务,形成排污申报数据库,提高排污许可管理水平。四是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对所有点源进行联网,实现重点污染监控企业污染排放状况自动监测,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远程监控,形成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库,提高污染源实时监控能力。五是建设固体废物监控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GPS技术,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转运、处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实现全业务信息的动态采集、统一管理、网上服务,形成固体废物监管数据库,加强固废管理能力。六是建设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对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位及检测设备进行联网,实现检测全过程实时监控,对新车控制、在用车监管及淘汰报废、环保标志发放、路检等业务信息的动态采集、统一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能力。七是建设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实现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信息的动态采集、统一管理。开发移动执法管理系统,现场采集执法信息,调取执法依据,联网分析,辅助现场执法。八是建设环保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的动态采集、统一管理,建立案件处理分析模型,根据违法事实和调查数据,为环保部门提出科学的裁量方案建议,辅助行政处罚裁量。九是建设污染源普查与环境统计管理系统。实现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的动态采集、集中汇总、统计分析和统一管理。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审核、汇总、比对、上报等功能,实现基于GIS的统计分析和查询。

  推进生态环保管理信息化。建设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形成生态环保基础数据库,实现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的动态采集、集中汇总、统计分析和统一管理。通过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调取生态、土壤、地下水、生物多样性、农村环境质量评估结果,依托环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反映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土壤、地下水环境、生物多样性、农村污染源的分布状况,辅助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规划。通过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向环评审批、污染源申报、污染源在线监控等系统提供生态、自然保护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辅助环境准入管理。

  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辐射源安全管理系统,建立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源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放射源、电磁辐射源管理信息的集中汇总、统计分析和统一管理,运用物联网、3S技术,对放射源源的产生、使用、转移、贮存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对电磁辐射源的分布、辐射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辐射安全进行预警预测,实现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全流程网上申报、办理、公开。

  推进环保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公文传输、政务信息管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人事管理、科技管理等行政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公文传输、收发,政务信息审核、报送,会议通知、报名,档案归档、检索,资金预算管理,项目申报、审批,人事档案、职称、工资管理,科技项目申报、审批、科研机构、人员管理等行政事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高环保行政管理效能。

  五、提高环保电子政务应用服务能力

  提高环保公共服务能力。以环保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为抓手,加强全省环保政府网站群建设。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时效性、完整性和便捷性;提高环保数据自助查询、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服务能力,形成“一站式”全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环保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全部环保审批事项全程“一站式”网上申请和公开,“一平台”在线办理和监督,促进环保审批优质、高效、规范、透明。

  提高环保政务管理能力。建立全省环保综合信息平台,为全省环保系统提供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应用集成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提高信息共享能力。升级完善环保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统一的环保业务工作流引擎,实现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网上流转、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建设环保移动OA系统,依托环保移动专网,扩展传统OA系统,实现随时随地网上办公。

  提高环保综合决策能力。建设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集成相关业务功能和数据,运用空间分析、三维建模等技术,评价区域环境质量,测算污染物总量、浓度、环境容量及其分布,预测污染的形成、扩散、变化情况,服务解决环境功能区保护、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综合分析与预测等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性、复杂性环境问题。建设环境应急管理系统,集成各业务功能和数据,运用3S、视讯通信等技术,全面支持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应急管理,形成融风险源动态监控、应急资源、专家及预案库、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与反馈、后期评估与归档于一体的风险自动预警、决策智能支持、调度、处置、评估高效快速的“一平台”环境应急系统,提高环境应急反应速度和管理能力。

  六、完善环境信息化管理保障体系

  健全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省、市两级环境信息机构建设,充实和明确环境信息机构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建立环境信息化专项资金,完善环境信息化工作机制。建立年度全省环境信息化专业技术培训制度,提高环境信息化专业技术和科研实力。

  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和完善各项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实现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全覆盖。建立对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全面的系统集成和数据交换。

  建立环境信息化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合理、高效的环境信息化安全运行的考核和职责分工机制。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信息化运维管理机制,完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成全省环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和定级工作。

  第四章 重点项目

  一、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

  (一)全省环境信息网络建设项目

  全省环保业务专网建设。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省厅到13个市州、3个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环保局10M MSTP专线,13个市州环保局到110个区县环保局4M ADSL专线,接入各业务应用系统。建立1个省级网络中心,17个市级网络分中心,完整配备网络硬件防火墙、防病毒服务器、网络流控、防病毒网关、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数据审计等安全防护设备,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环保机关局域网建设。省、市、县环保部门建立至少两套机关局域网,一套外网,与互联网直连,承载政府网站、对外应用系统运行;一套内网,与互联网隔离,接入环保业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内部应用系统运行。完整配备相关网络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流量控制、防病毒网关等设备,完善环保专网和各地局域网ip地址规划。

  环保移动专网建设。为省厅和13个市州、3个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建设环保移动专网,完整配备APN 3G移动网络专线、短信专线及其网络设备,为移动执法和应急指挥提供网络基础。

  (二)全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全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以环保业务专网为依托,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每个节点至少配备一台视频会议系统终端和两台音视频输出设备。建立省、市两级视频会议中心,配备MCU、CMA、音视频录播和视频矩阵,完善视频会议室的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满足省、市、县三级和市、县两级环保视频会议需求。

  移动环保视频会议系统。对省、市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扩展,为省、市两级环境应急机构配备移动视频会议终端,装载于环境应急指挥车中,依托环保移动专网,接入视频会议中心,为环境应急指挥提供现场视频资料和视频会话服务。同时通过CMA设备将不同类型的如手机拍摄、摄像机拍摄等视频信号接入视频会议中心,服务移动执法。

  (三)省环境监控中心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网络综合布线。为省环保厅新大楼布设机关局域网,一套公共外网,与互联网直连,承载政府网站和对外应用系统运行;一套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接入环保业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内部应用系统运行;一套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接入电子政务内网和其它涉密网络,承载涉密应用系统运行。

  信息化会议室。为省环保厅新大楼建设多媒体会议室,用于召开多媒体会议,配置投影仪、投影幕、会议音频系统;视频会议室,专门用于召开视频会议,配置大屏显示设备、会议音频系统、视频矩阵、视频会议终端、摄像头、录播设备、视频监视器;监控指挥中心,专门用于环境监控、应急指挥,配置大屏显示设备、会议音频系统、视频矩阵、视频会议终端、摄像头、录播设备、视频监视器、环境监控终端等相关指挥调度设备。

  信息中心机房。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建设省环保厅中心机房,布设专门的双回路供电线路,配备大功率不间断电源,配置专门的配电、供电系统,配置专业的防雷、消防、监控、门禁系统等安全防护设施,配置专门的机房精密空调。建设独立的配电间、备件间、介质间、资料间、维护间等辅助房间。建设机房监控管理平台,对机房温度、湿度、电压、设备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报警提醒,保障机房安全。对新旧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进行机房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虚拟化,提高设备整合利用水平。

  (四)地方环境信息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

  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市、县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地方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地方环境信息中心机房改扩建,机房供电、安防环境升级,统一配置相关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系统软件等,提高地方环保部门信息基础能力。

  二、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建设

  (一)环境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

  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信息资源管理的意见》,建立环境信息资源集中共享、开发、服务和管理的制度,确立环境信息资源中心作为环境信息资源的主管部门,是环保部门环境信息资源的统一归口和统一出口,负责建设环境数据中心,开发环境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对环境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环境数据进行深度开发,为各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服务。明确业务部门应主动将本部门产生的业务数据共享集中到环境信息资源中心,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根据业务部门需求为其提供信息资源开发服务。明确下级环保部门应主动将本级及汇聚的下级环境信息资源向上级环保部门共享集中,上级环保部门根据下级工作需求为其提供所需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服务。

  (二)环境信息资源规划和目录体系建设项目

  对全省环保业务和业务数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业务工作内容和职能范围,明确其所对应的业务数据的范围(有哪些数据)、内容(有哪些信息),根据业务职能的关联关系,分析不同业务类型所对应的数据之间的重叠关系和依存关系,明确其不同业务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明确不同类型环境信息的生命周期,对全省环境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科学的环境信息资源目录机构和体系,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中心建设和信息资源服务提供基础。

  (三)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项目

  环境信息综合数据库。以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为基础,科学设计环境信息资源的数据存储、管理结构,建立完整的环境数据编码、存储、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省、市两级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形成环境信息元数据库、基础数据库、业务专题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开发建设数据集成、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服务的接口。

  综合数据库管理系统。具备数据集成、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服务、数据管理、数据更新、数据监控和系统管理等功能。

  环境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实现对各类环境数据的综合查询、分析统计,输出为报表、图表、地图等展现形式,提供分析报表自定义,跨专题、跨数据库的多维度联合查询、分析和对比等。

  三、环保应用系统支撑平台建设

  (一)环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

  1.环境空间数据库

  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完整收集全省1:25万、1:5万、1:1万,城市建成区1:5千(有条件的1:2千)数字线划地图(DLG),包含境界与行政、公路、铁路、居民地、水系、重要地物及设施,地名注记、公路注记、铁路注记、水系注记等全部核心要素层。完整收集全省25米、1米,城市建成区0.5米(有条件的0.2米)分辨率高清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完整收集全省1:5万数字高程模型(DEM)。

  完善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完整采集、制作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质量功能区划、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站、污染源档案(包括由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业务产生的)、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功能区划、生物多样性等业务信息的空间数据,以及其他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如土地利用、能源分布、人口分布、城市规划等专题空间数据。

  建立环境空间数据库。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环境专题空间数据的基础上,在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中,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库,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库与环境专题属性数据库进行关联对接,实现环境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联合查询、统计分析,服务环保业务的空间应用。

  2.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环境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具备数据采集与编辑、数据处理与变换、数据存储与管理、空间分析与统计、地图制作与输出等功能。

  环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具备OGC标准地图服务的发布、聚合功能,实现省和市州地理信息数据的分布式采集、制作、上传、发布,集中式聚合、存储、管理、分发、共享。开发通用地图操作、控件、标注、查询、绘制、可视化的基本功能和各类环保业务空间查询和分析的应用功能的开发组件工具,空间应用功能的工具化、组件化、快速化开发方式。

  环境地理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利用共享服务系统发布的地图和共享的功能开发工具,建立集众多类业务信息空间查询、统计、叠加、缓冲区、路径分析、三维可视化等功能的综合空间分析、模拟、评价、展示系统,为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决策、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指挥服务。

  (二)环境数据传输交换平台项目

  省、市数据中心交换系统。按照统一的环境数据交换标准和框架规范,在省、市环境数据中心之间,开发部署数据交换中间件和交换适配器。通过交换中间件,发出数据发送、接收、队列管理信号指令;通过交换适配器,将异构数据转换为统一的交换数据格式,实现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的纵向数据交换。

  应用系统数据交换系统。按照统一的环境数据交换标准和框架规范,在不同业务应用系统之间,开发部署数据交换中间件和交换适配器。通过交换中间件,发出数据发送、接收、队列管理信号指令;通过交换适配器,将异构数据转换为统一的交换数据格式,实现同级环保部门之间的横向数据交换。

  数据传输交换管理系统。开发界面化的监控管理平台,具备交换日志管理、交换数据库管理、交换数据监控等功能。

  (三)环保应用软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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