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第11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4

各市商务局,各相关出口企业:

  根据广交会组展工作安排,第113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于2012年11月26日全面启动,我省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也同步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26日(1个月)。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2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2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确认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确认表并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逾期视作放弃第113届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加第113届广交会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展位申请评审材料(见附件)一起装订成册,报送所属市商务局和省商务厅各一份。材料齐全并经审核通过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注:参展申请正式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山西省交易团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广交会展品目录参见http://www.canto

  nfair.org.cn/ html/ 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二)企业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请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

  (三)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棚下/露天)及车辆(户外)展位的企业须如实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四、要求

  各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所属企业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申请展位,通过广交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份额。各申请企业务必于2012年12月26日前在线申请展位,并将书面评审材料按时报送市商务局和省商务厅各一份,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郭学鹏  胡慧佳  靖振宇

  电  话:0351-4062476/4077210

  传  真:0351-4062476/4077210

  E-mail:waimaochu208@163.com

  附件:1. 广交会参展资质

  2. 广交会展位申请评审材料

山西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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