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现、总结和展示各地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破解制约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拟在全省开展基础教育系统工作亮点展示活动,现将《湖北省基础教育系统工作亮点展示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基础教育系统工作亮点展示活动方案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9日
附件:
湖北省基础教育系统工作亮点展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现、总结和展示各地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破解制约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亮点展示是把基础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界定为一个个工作点,鼓励各市、县把落实重点工作的举措、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创新性经验上传到亮点展示平台,由全省各市、县基教部门的同志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各地展示的工作进行评价,评选出基础教育工作亮点,并引导各地积极学习借鉴。亮点展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基础教育的中心工作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展示亮点、发现典型、评选先进、学习提高,在全省基础教育系统搭建一个交流学习平台,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责任,激发基础教育系统内部活力,形成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亮点展示内容
亮点展示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
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2、落实学前教育年检制度,推进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3、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4、防治义务教育学生流失。
5、加强义务教育课程开设管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6、做好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及管理工作。
7、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开设管理。
8、大家唱大家跳活动。
9、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应用和管理。
10、加强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1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12、规范办学办园行为。
13、加强学校常规教学管理。
14、先进模范人物。
15、其它
创新工作:
1、提高德育实效性的制度和机制。
2、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制度建设。
3、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4、探索名园办分园、集团化办园。
5、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6、课内比教学长效机制建设。
7、学困生帮扶。
8、治理择校、择班工作。
9、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0、探索高中多样化发展。
11、校车运营模式及管理机制改革。
12、建立诚信评价学生制度和机制。
13、其它
各县市区按上述内容选择填报,各市州可自定主题填报。
三、上传稿件要求
1、篇幅要求。语言简练,每篇稿件字数不超过1000字(先进模范人物不超过2000字)。
2、写作要求。
1)一篇稿件只能就某一项重点、热点、难点工作为主题来写。
2)重点工作的稿件结构为:效果 措施。
3)创新工作的稿件结构为:问题提出 制度体制机制创新 效果。
4)集中反映政府和教育局层面的工作,反映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经验的稿件请勿上传。先进模范人物是尚未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的优秀局长、校长或教师。
5)如实反映本地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3、上传要求。一个工作点只能投一篇稿件,一篇稿件只能上传到一个工作点,严禁一点多稿、一稿多投;所有稿件必须以教育局名义上传,并须经教育局负责同志签字同意。
4、各县市区上传的稿件须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各市州要认真审核各县市上报的亮点稿件,确保稿件质量。
5、违反上述规定,一票否决。
四、评价办法
亮点展示评价办法分网络投票、实地核查、专家审定三个步骤。
网络投票
1、票数:对同一篇稿件一个教育局可投两票,一票由分管局长负责投,一票由基教科负责投。一个工作点最多可投几票根据上传稿件数确定(先进模范人物不参评)。
2、原则要求每个工作点都必须投票,且达到最高投票值。
3、各市州及所辖县区的票只能投给本市州以外的市州和县区,不能投给本市州及所辖县区。
4、测算方式:
最大票数=(全省市州县区数-本市州县区数)
得票率=(得票数/最大票数)*工作态度系数
工作态度系数是指是否认真阅读了所有稿件,并完成投票任务。
实地核查
1、根据投票情况确定具备核查资格的市县区。
2、组织市县教育局及基教科负责同志逐县核查,原则上同一亮点单位互相核查。
3、核查结论分重点推荐、情况属实、不下结论,重点推荐单位权重为1.2,情况属实为1,不下结论为0。
4、通过核查一个亮点工作原则上筛选下来一个亮点单位。
专家审定
组织基础教育工作专家对核查结果进行审定。
五、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从某一亮点工作的亮点指数、亮点内容及亮点工作的整体水平三个方面呈现。
1、亮点指数:亮点指数=得票率*推荐系数。
2、亮点内容:亮点工作的具体内容。
3、亮点水平:亮点水平=∑亮点指数*10。
六、结果应用
1、评价结果提供给厅领导及相关处室,作为评先表彰、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的参考。
2、将亮点工作编印成册,供各地学习借鉴。
3、在工作亮点成绩显著的地方召开现场会。
七、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亮点展示活动分为筹备实施、组织评选、结果公布三个阶段。
(一)筹备实施(2012年10月——11月10日)。
1、确定亮点展示的工作内容,拟定评价标准和办法;
2、下发通知,动员部署。
(二)组织评选(11月11日——12月)。
1、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亮点稿件上传。
2、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络投票。
3、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亮点核查。
4、2013年元月10日前,完成专家审定,提出评选结果。
(三)结果公布:2013年元月30前,公布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