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3

 

  关于开展首批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2〕8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学术活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开展,整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为政府公共决策提供有价值、有成效的咨询和科研成果,充分发挥专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建设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库。现将首批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方式

  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专家和学者。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推荐条件

  凡在我省工作和生活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家、学者都可入选: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科研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科研学术水平,能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

  三、推荐材料和截止时间

  所有被推荐的专家均需填写《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要求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附光盘)。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逾期不再受理。

  四、专家管理

  所有经审核批准的入库专家,均颁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证书,将候选参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学术成果(项目)评审、鉴定,重大研讨活动决策咨询。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我们将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发展变化,对入库专家进行调整更新。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 何林深 刘燕

  联系电话:0351—3380208

  通讯地址:030002  太原市上肖墙路12号411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所推荐专家。

  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推荐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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