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二十七个部门关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4

  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二十七个部门关于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二十七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是指导各地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纲要》,是各级质监机构尤其是标准化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贯穿"十二五"时期的工作重点。

  一、要扎实搞好学习贯彻。深刻领会《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熟悉理解《纲要》确立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在搞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要将文件呈送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并主动联系协调同级有关政府部门,抓好《纲要》在本地区的学习贯彻。

  二、要认真谋划落实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措施,将落实《纲要》同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结合起来,融入经济社会建设的大局之中,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中选择着力点、寻找突破口。《纲要》贯彻落实是一个系统工程,几乎涉及到每个行业、每个机构,要求各个部门、各行各业齐头并进,多措并举。质监部门在带头贯彻落实的同时,要以最大的努力争取本地党委政府支持,以保证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相互衔接、相互协调。

  三、要综合施策抓好落实。《纲要》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和11项重大工程,这些任务和工程必须项目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近年来,我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以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代表的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有效推进,但与先进省份相比,在涉及领域广度、工作推进深度上存在不小差距。下一步,省局将落实《纲要》作为重中之重,联合其他部门、院校和研究机构,成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加快基础标准制定,推动重点标准宣贯实施,选择一批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进该领域标准化落实。

  各地贯彻《纲要》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省局标准化处,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