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4    浏览次数:5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1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黑龙江省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黑龙江省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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