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体质健康标准》)是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科学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促进学生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组织实施《体质健康标准》,学校实施面和测试数据上报率逐年提高,推动了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对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发挥了积极地作用。

  按照教育部教体艺司函【2012】40号文件的规定,今年秋季开学后至2013年初期间,是全国组织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时期,为了做好今年的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作为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督导和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全面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采取措施,扩大实施面,把实施工作作为培养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学习效率,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和体育能力的重要手段,广泛动员学生执行《体质健康标准》,对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二、各地和学校要将学生的测试成绩计入学生电子档案,并作为重要内容,进入学生成长档案袋,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严肃认真的组织测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数据错误现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三、要配备必须的测试器材,确保测试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测试工作管理,成立由学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测试专班,制定测试方案,规范测试流程,加强测试现场的安全工作,有序的组织学生进行测试;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要求,于2013年1月20日之前分别报国家和我省数据管理中心,使我省今年的上报学校数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四、省教育厅将组织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在全省数据上报期间,对各地学校的实施工作进行抽查,对报送国家和省的测试数据进行复核,每15天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动态发布各地实施《体质健康标准》和数据上报情况,指导各地做好数据的上报工作,对上报学校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区予以通报。各地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掌握辖区学校实施工作的情况,在数据上报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应于2013年2月底前,向省报送实施工作情况。

  五、各级各类学校报送国家数据管理中心的数据,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软件”;报送省数据管理中心采用“体质健康标准数据辅助工具”将报送国家数据进行标准处理后,以邮件方式报送省数据管理中心邮箱(husthsl@163.com)。

  附件: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人:谢彬(13307164302)。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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