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办函[2012]280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环境执法绩效评估体系相关指标说明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今年7月,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12]96号),对各地开展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环保部环监局专门召开会议,就环境执法绩效评估体系的相关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结合我省实际,对环境执法绩效评估体系的相关指标进行具体说明(见附件),原评价标准与此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请各市(州)环保局并组织辖区内的县(市,区)环保局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自查评估报告(评估数据以2011年为基数,即此次评估是在评估2011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2012年的执法绩效),省环保厅将适时组织抽查。 联系人:万霞 028-86124713 罗秀兵 028-86156393 附件:四川省环境执法绩效评估体系相关指标的说明.doc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