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Ⅱ号矿带开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环验函〔2012〕94号),我厅于2012年7月31日组织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苏尼特右旗环境保护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对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Ⅱ号矿带开发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组认为,该工程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特此报告。

  附件: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Ⅱ号矿带开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组意见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Ⅱ号矿带开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情况的报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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