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环境保护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为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第六次全区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环境保护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全民环境道德素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污染物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我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环境保护有奖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知识竞赛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各盟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知识竞赛取得实效,由厅有关方面组成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和各盟市环境保护局。其职责是: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组织公众参赛,收集答题卡和进行评判表彰工作。
二、具体安排
知识竞赛共分三个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答题竞赛阶段和表彰奖励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6月4日)
各盟市环境保护局要通过组织各类环保宣传、环境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并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充分调动广大公众参赛的积极性。
(二)答题竞赛阶段(6月5日—6月30日)
以盟市、旗县(区)为赛区组织知识竞赛。自治区环保厅于6月5日分别在《内蒙古日报》、环境保护厅网站、正北方网、《内蒙古环保信息交流》等报刊网站刊发知识竞赛试题及参赛须知。
参赛者按照《参赛须知》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答题卡寄至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由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试题的评判工作。
(三)表彰奖励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本次知识竞赛设立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300名、组织奖若干名。评奖方式:按答题的正确率评定获奖等次,再在同等正确率的基础上进行抽奖。获奖者由知识竞赛组委会颁发奖品和证书。
三、具体要求
各盟市环境保护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竞赛前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本次知识竞赛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联系人:王峰 王树彬 田媛
电 话:0471—4632192
传 真:0471—4632192
E-mail:nmhbxjzx@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