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休闲农业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5

甘农牧函〔2012〕360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休闲农业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水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甘政办发〔2010〕220号)精神,进一步摸清我省休闲农业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加强对休闲农业工作的领导和引导,我厅决定对全省休闲农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休闲农业发展情况。包括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和专业村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发展规模、接待能力、经营运行情况等;

  (二)全省休闲农业资源状况调查。包括休闲农业资源的数量、分布、类型、开发状况等;

  (三)建立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档案,了解和掌握每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组织每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填写《甘肃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表》一份;

  (四)各地出台的休闲农业扶持发展及行业管理政策措施;

  (五)休闲农业工作机构人员状况。

  二、组织工作

  本次摸底调查由各市(州)农业部门牵头,畜牧(兽医)、水产(水务)等部门配合,会同林业、水利、农垦等农口系统,组织县(市、区)农业等相应部门实施。主要以提交调查报告和填写调查表(见附表1-5)的方式,逐级总结填写,市(州)汇总上报。

  三、几点要求

  (一)各级农业等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摸底调查工作,抓紧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上报。今后,休闲农业示范点确定及星级评定等,建立档案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二)调查报告要全面反映本市(州)休闲农业发展成效、作用、特点、发展模式和机制,总结休闲农业管理经验、以及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服务推动、创造环境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调查报告及调查表请各市(州)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与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方式,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有关统计调查表格请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赵 平

  电 话:0931-8179189(传真) 13919117688

  电子邮件:zpgsnmt@126.com

  附表:1、甘肃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调查表

  2、甘肃省休闲农业资源调查表

  3、甘肃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表

  4、甘肃省休闲农业扶持情况调查表

  5、甘肃省休闲农业工作机构联系表

  (下载附件)

甘肃省农牧厅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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