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2-05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是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创新要素,构建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聚、产业链延伸的重要载体。也将作为我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抓手。

  2010年以来,省科技厅与省级相关部门启动了我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到2013年底,已认定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38家(原认定邛崃海相沉积卤水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予以撤销)。基地建设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关于发展我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意见》(川科高﹝2010﹞30号)精神,有关市州积极申报,经评审和综合研究,批复成都邛崃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4家基地为我省第四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应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和环境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团队;为推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做出突出贡献。

  本批复不涉及土地问题。

  附件:第四批四川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

        附件:第四批四川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doc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国土税务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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