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对有关兽医人员考核授予执业兽医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5号)、《农业部关于做好对有关兽医人员考核授予执业兽医师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农医发〔2013〕35号)及《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考核授予执业兽医师资格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13〕21号)的规定,省农业厅对各州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初审合格上报的执业兽医师授予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将上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进行统一审批。
一、公示时间
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8日。
二、公示方式
云南省农业厅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在云南农业信息网(www.ynagri.gov.cn)予以公示。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联系人:尹红斌
电 话:0871-65652758
邮 箱:hbyin@qq.com
联系地址(邮编):昆明市万华路169号省农业厅兽医处(650224)
四、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云南省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考核授予人员名单.xls
云南省农业厅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