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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2012年第一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

发布日期:2012-03-02    浏览次数:5

 

2012年  第2号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33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共539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5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27人)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附件:一、2012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
     二、2012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第一批)
     三、2012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四、2012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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