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赴香港参加2012年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6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赴香港参加2012年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展的通知

云农办市[2012]169号

各州市农业局、茶办:

  近年来,云南与香港两地的经贸文化合作交流日益加强,滇港合作不断深化,其中农业合作已经成为滇港合作的最大亮点。2009年以来,省厅连续组团参加“美食博览会和香港国际茶展”,多次成功举行了“生态云南香港行”、“云南优质特色农业推介展”等系列活动,为云南省优势农产品走向世界搭建了良好的平台。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将于8月16日-18日在香港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云南高原特色特色农产品推介展,届时省政府领导将出席本次推介展。为确保本次推介展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招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介展,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招展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积极参展,对无故不参加推介活动的龙头企业省厅今后将不予扶持。

  三、招展任务:昆明市20家、曲靖市10家、玉溪市10家、楚雄州6家、红河州6家、保山市6家,其他州市原则上不少于5家。

  四、由于时间较紧,各地务必于7月18日前按《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赴香港举办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农办市[2012]164号)要求,组织参展企业办理完赴港参展的手续,并将参展企业、参展人员和各地农业部门赴港人员名单报送省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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