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通过,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施行。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到各个煤矿企业,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全省煤矿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进一步强化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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