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第三次协调推进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第三次协调推进会议纪要
2012年2月23日,省政府召开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第三次协调推进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尚勇,省政府副省长洪礼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水平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工信委关于江西省皓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亿只大功率LED芯片封装及模组等32个重大产业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省直有关部门和南昌、九江、赣州等8个设区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会议对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去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抓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30亿元,同比增长41%;完成增加值增长22%,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00亿元,占全省工业投资的40.7%。这些成绩的取得,对江西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工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的发展趋势,再次印证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抓项目就是抓经济工作的决策是正确的。
二、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把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点之一。江西作为欠发达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加快工业化步伐,做大做强工业。江西的主体战略是绿色崛起,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绿色崛起的脊梁,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龙头,是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抓手。从国际、国内来看,今年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全省经济发展将面临非常复杂和困难的局面,最大的困难在于能否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能否在抓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有新的作为,这也是对各市县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要化困难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坚定不移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加强督促落实,把协调推进会变成一个各地相互展示、勇争先进、竞相发展的平台。
三、会议强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要把好关,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集约用地。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改进项目审批办法,目的就是促使各地科学、合理、集约用地。江西土地指标总体上紧张,各市县和工业园区要注意节约利用,严格把好项目用地关。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二是坚持节能环保。省环保厅要严把环保关,决不能在这方面做老好人。省工信委在进行项目评审时要把项目节能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三是坚持科技创新。要不断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新产品研发能力和改进工艺技术的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和资源能源利用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会议提出,要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地快速发展。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的重点要放在大企业和技术水平先进的项目上,紧盯央企、世界500强、港澳台大型企业和国内大型民营企业。要按照产业链延伸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同时注意产业的配套和集群,推动以商招商。二是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帮助一些目前面临困难但是前景看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今年省政府安排了4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各设区市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要鼓励创立小型、微型创新型企业,重视小型、微型企业的成长。三是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江西能够吸引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入驻,除了自身拥有一些独特的优势外,更重要的是拥有优越的发展环境,特别是投资环境。投资环境的重点是政府的效能和服务,核心是干部的作风。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五、会议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投产见效。
(一)关于项目用地问题。在新的用地办法出台后,32个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尽快完成用地配套工作,并抓紧上报项目用地报批材料。项目原则上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逾期将取消预安排的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此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相关设区市政府配合。
(二)关于项目环评问题。涉及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原则上两个月之内上报,一个月内办结环评手续。此项工作由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相关设区市政府配合。
(三)关于“绿色通道”问题。将32个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按照并联审批原则,限时办结项目相关前期手续。
会议强调,这次协调推进的32个重大项目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已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加快项目推进步伐。要健全完善重大项目调度推进责任制,对会议确定的各个事项明确进度要求,排出时间节点,确定协调推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工信委要牵头负责,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在下次协调推进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出席:省委办公厅王全春,省工信委李春燕、谢碧联、张小平、王亦斌,省发改委李志刚,省国土资源厅胡宪、张圣泽,省商务厅陶莉萍,省环保厅陈荣,南昌市政府肖玉文,九江市政府熊永强,萍乡市政府朱信萍,新余市政府贺为华,赣州市政府刘建萍,宜春市政府谷亦杰,上饶市政府廖其志,吉安市政府李建国,南昌高新区党工委邱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