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改革专项工作筹备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1    浏览次数: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华北能源监管局河北业务办,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大唐、华电、华能、国电、国电投、华润分公司,省建投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精神,推进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实质进展,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有序开展,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南部电网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改革工作筹备组。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南部电网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改革工作。同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电网公司沟通衔接,研究冀北区域电力交易机构组建事宜,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筹备组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高俊钊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办主任、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有: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办、体改处、能源局电力处、物价局商价处、华北能监局河北业务办、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营销部、调控中心的相关人员。联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保护厅、法制办、华北能监局。具体工作人员由省电力公司配备,办公地点设在省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酉章良 电话:0311-87934856

    二、积极推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发用电计划改革、南部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在做好电力电量供需平衡、保证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基础上,从今年起安排一定比例电量开展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直接交易电量在年度发电量计划中的比例。

    今年是我省实施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第一年,为顺利开展直接交易工作,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要科学遴选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确保各用户企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在项目建设、综合能耗、环保排放等方面不存在违规或不达标情况。同时,做好直接交易企业储备工作,为今后扩大直接交易范围做好准备。

    三、加快推进电力市场组织机构组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市场管理委员会章程,成立河北南网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编制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组建河北南网电力交易机构,制订河北南网电子直接交易规则;建设完善河北南网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为推进我省电力体制整体改革奠定基础。

    四、任务目标。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要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等改革工作,一是争取今年四月份完成《河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五月份完成交易规则制订,确定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名单;六月份完成具备直接交易入市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市场注册工作,依据交易规则组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二是尽早完成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达到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条件。

    希望各单位要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稳定健康发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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