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确保第一批示范片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农〔2010〕69号)的规定,2012年,省财政下达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财政专项“基准额度”资金30000万元。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50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10个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县(市、区)。
二、补助标准:每个县(市、区)500万元。
三、资金使用:示范片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填空补缺、以奖代补、农民受益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示范片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