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4

  2012年4月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该办法从起草到印发历时两年,通过我委努力推进,经过法制办多次审查、协调,反复修改后予以发布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全省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的权限,解决了部分行业存在的投诉渠道不畅、投诉无门的问题,细化了投诉人的投诉注意事项,更新了处理决定相关法律依据,使得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有了更细化的法律依据,能够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力的保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分享到: 收藏本文